如何了解棚户区改造信息,可以去哪里查询 拆违为什么在各地突然兴起,所有违建都要拆除吗
2021-03-12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如何了解棚户区改造信息,可以去哪里查询
一、怎样了解棚户区改造信息,可以去哪里查询
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是需要民生工程,当事人可以到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查询,也可以到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情况。
二、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1、生活水平大不同
城中村:由于已经处于都市化地区,实际地价已很高昂,为了尽可能提高房地收入,当地户籍居民建造的出租屋往往是高度密集的简易楼,楼高多层,而其密集程度则被人称为“亲嘴楼”。这样楼房林立的聚落类型看上去远比通常所说的棚户区“现代化”。而这些楼房的主人虽然户籍上是“农民”,在面临强制拆迁时也可能是弱者,但他们与数量多得多的贫困租户相比不是一个档次,甚至与“市民”相比,他们的房租收入也令人羡慕,以至于改变他们的“农民”户口反而常常要实行强制。而且伴随着城中村改造,很多村民能得到大量的补偿,往往就是百万富翁诞生的摇篮。所谓矮穷挫一夕变身高富帅,根本不是梦想。
棚户区:城乡接合部,尤其是远郊区,由于实际地价低,当地户籍居民投资少,出租屋更为简陋,楼房很少,常常就是棚户,由此在一些大城市的“城乡接合部”往往形成一条“棚户地带”。同为租户,与“城中村”的租户相比,这里的“外地”租户居住条件更差。
2、土地性质大不同
其实城中村和棚户区最大的不同还在于两者本身的土地性质的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而棚户区一般为国有土地。
因此同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子对于城中村本身的居民是无伤大雅的,但是对于外来购买居民则是大忌,因为没有产权,无法卖出和转让,就变得十分不靠谱。
但是棚户区改造则与之不同,因为棚户区本身的土地性质就属于国有土地,在此进行的改造其房子产权一般即为大产权,国家会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将会给予备案。外来居民购买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也不用担心产权问题,可以领到大红本,日后房子也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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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为什么在各地突然兴起,所有违建都要拆除吗
拆违为什么在各地突然兴起
以拆违促拆迁,一般表现为房子快要被征收了,突然就被确定成违建,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撤除,其意图就是要加快进度撤除房子。这种意图不当的行政行为与当今全面推进法治的趋势各走各路,如此操作使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严峻损害。所以,咱们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以拆违促拆迁”类的案子中,征收方可能运用的各种逼签手法,以便更好地辨别应对。
所有违建都要拆除吗
第一,违建也是有分类的。我们可以按照不同法律的规定,将违建分为违法用地和违反城乡规划两大类,这两种违建所依据的法律、负责查处的部门和程序均有不同。像秦岭违建别墅中“陈路别墅”这样的违建,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违法用地类型的违建,应当由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违建。我们大多数被征收人遇到的还是违反城乡规划类的违建问题,这类违建由《城乡规划法》调整,在城市规划区或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建,分别由城乡规划部门和乡镇政府查处。
第二,违建也不一定必须拆。关于违反城乡规划类的违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均有规定,对于那些一般违法的违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就不必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拆除措施。如果是严重违法的违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或是当事人不停止建设、不改正的,就要强制拆除了。另外,我们都知道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当前还存在大量《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房屋,对这样的房屋,行政机关就不应以现行法律规定去认定处置。
如果您在征收中遇到了有关违建的问题,一定要全面考虑房屋情况,并不是有关部门说您的房屋是违建就一定是违建,即使房屋属于违建,有关部门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调查取证、出具文书,并保障您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如果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找律师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