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为一方,但不承认房子共有,怎么办?房屋虚假广告能不能致使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2021-03-21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假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为一方,但不承认房子共有,怎么办?
因为当前购房政策的影响,有些家庭为了能够顺利购买到房产,就想到利用假离婚的方式去买房。在办理所谓的离婚之后,再买房的时候,通常是利用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并且是登记在一方。但是,假离婚之后买房,房产证上没名的那一方,因为不属于夫妻财产,就会遇到不承认共有的风险。
其实,假离婚的,你可能会面临“财产丧失”风险,甚至“人财揭失”的法律后果。
1、财产丧失风险。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会被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在这种时候,假离婚双方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人,若是一方去买房,然后双方再复婚,甚至复婚后再离婚,房子均归其个人所有。因而,假离婚的另一方,就存在了丧失财产的风险。
注意,假离婚将会承担财产丧失风险,这是存在的事实,不是说你们最后有没有复婚的问题。因为在假离婚之后复婚之前个人买的房产,一般是认定为个人房产的,即使你们之后在结合婚姻,也不能改变房子个人所有变夫妻共同财产。
2、人财揭失的风险。婚姻关系必须是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就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就不能再恢复。因此,为了买房而自愿假离婚的另一方,就面临人财揭失的巨大风险。
但是,“假离婚”后你要还想拿到那个房产的话,其实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主张房子共有的。在办理假离婚之后,你要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买房子的款项,属于你们双方离婚时还没被分割的财产,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那部分财产。换句话说,就是主张假离婚后买房共有。但实践中,一些人往往就没法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后面购买的房屋登记自己没名没分。
因此,假离婚后还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肯定是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另一方要想取得那个房子的共有权,就只有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那房子还有自己投入的财产。要是你不知道哪些证据能用的话,建议可以先找个律师咨询下先。
房屋虚假广告能不能致使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为了提高商品房的销售量,开发商一般会向外面投放宣传广告,而有些开发商利用广告的优势,投放虚假广告,误导群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到购房者后面发现了,才知道自己被广告骗了,买到不是自己期待的房。
其实,即使开发商发布房屋虚假广告,造成买房者利益损失,但一般不能直接导致房产买卖合同无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只有出现下面几种情况才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而根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所以,要不是出现上面几种情况,那么,仅仅出现房屋虚假广告,那也不会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不过,这种情况的话,可以认为开发商违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就可以了。
事实上,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对所售的房屋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和承诺,那么该说明和承诺就会视为购房合同的内容。当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现在大部分人对买房都有较大的热情,也有不少开发商为吸引群众目光,不惜投放虚假广告,要是开发商投放虚假广告有特殊情况,导致买房者利益损失的,损失还比较多的,建议最好就及时找个擅长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