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2019年农村拆迁安置方案都包括哪些?农村拆迁补偿安置费是多少?

2019年农村拆迁安置方案都包括哪些?农村拆迁补偿安置费是多少?

2019-03-24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新农村建设,将一些老旧的农村房屋进行拆迁,统一建设。在这一过程中,被拆迁村民需要被重新安置,就会涉及到拆迁安置方案。那么,农村拆迁安置方案都包括哪些?农村拆迁补偿安置费是多少?

  贾启华律师http://www.jqhwze.com/,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拥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精准、应诉策略高效专业的执业特点。代理数百起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致力于追求客户法律风险解决的最佳之道。

农村拆迁安置方案都包括哪些?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八)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有3种:

  1、补偿房屋的建筑重置成本,并重新安排宅基地,让农民重建;

  2、货币补偿,农民自己购买住户;

  3、产权调换,直接安排安置房。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费是多少?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贾启华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贾启华律师将尽职尽责,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 北京专业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